让村组干部处理处分“长牙”“带电”
时间:2022-07-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咱村的委员这次不光受到处分,还被扣工资了呢,算算扣得还不少哩!”近日,参加完村里的党员大会后,台前县吴坝镇西穆村群众纷纷叫好,“这个办法不孬,把处分和工资挂钩,看谁还敢拿处分不当回事。”
为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运用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4月份,台前县纪委监委在做好前期摸排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村组干部受轻处分后工作报酬如何扣发问题,出台《台前县村组干部受处理处分与工作报酬挂钩衔接的办法(试行)》,对村组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后,工作报酬受影响的各种情形进行详细规定,并明确具体操作流程。
“村组干部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的,影响期(处分期)内每月扣发工作报酬的15%……”《办法》出台后不久,吴坝镇西穆村村委委员穆某某因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于今年6月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在影响期内每月扣减工作报酬192元。
“我以前只觉得村干部受个处分不算啥,也不影响工资,现在不仅出了丑,还扣了工资。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履好职、尽好责,绝不犯类似的错误。”领略到该《办法》的威力后,穆某某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办法》试行以来,该县对10名受处分村干部的工作报酬进行停发扣发,并通过到受处理处分人员所在村党员大会上宣布、公开公示扣发情况等方式,既让受处分人员付出代价、及时警醒,也让广大农村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同时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让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在基层“长牙”“带电”。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监督检查,对处分处理执行‘打折扣’、‘打白条’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健全完整、科学、规范的处分处理执行长效机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会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f75ae0f7c0c246a38760af9128e4c7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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