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心中无戒必逾矩
时间:2020-09-03 作者:佚名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江西省新干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金川派出所所长熊志武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一案。熊志武在办理傅某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砍人刑事案中,接受傅某某赠送的财物,使其得以逃避查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熊志武百般造假、千般掩饰,最终逃不过党纪国法的制裁,被双开,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一开始不想理他,但是傅某某脸皮厚、肯低头、嘴巴甜,多见几次之后我也没有那么反感他了。”从他的自我剖析中可以看出,明明知道傅某某是公安机关重点关注的黑势力人员,熊志武虽有戒备,但最终抵不过他的“脸皮厚、肯低头、嘴巴甜”。孟子说过:“人性本善”,具有怜悯之心、恻隐之心是人的一种天性。表面上看,掌握着傅某某“生死存留”的熊志武,在傅某某的求情讨饶、谄媚示好下,上演了一场“农夫和蛇”的故事。但实质是熊志武戒心不够牢,规矩意识松懈,面对金钱的诱惑,没有抵住内心的贪欲。待到东窗事发,又不主动向组织坦白和交代问题,而是使出浑身解数造假对抗,结果一错再错,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心中无戒,则必逾矩。无论是党规党纪还是法律法规,他们就像一把把戒尺告诉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党员干部一旦心中无戒,思想“总开关”就会出故障,就会失去做人的准则,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从近几年查处的许多典型案例不难看出,有的党员干部言行不一,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装模作样,讲起廉洁头头是道,但在作风大战的考验中却一败涂地;有的党员干部言必称“以人民为中心”,背地里却“个人利益至上”,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而且损害干群关系,破坏党的公信力。
心中有戒,不仅是人生态度,更是修身之法。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作为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对党纪法规“善怕”,是对民心敬畏。党员干部要有高于普通人的精神境界,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时刻用理想信念给自己充电,用案中人的教训给自己警醒。唯有在日常生活守住小节,一步一个脚印,严守行为之戒,常怀度量之尺,在关键时刻,才能把握分寸,守住底线,不迷失,不逾矩。(阿瓦提县纪委监委 雷延花 | 责任编辑 梁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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