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莫为贪念找借口
时间:2020-09-03 作者:佚名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批露了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原法院审判员汤茂忠收受贿赂一案。在调查谈话时,他多次强调凡他办理案件都是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判,在他眼里,官司赢了,当事人送点感谢费是“顺水人情”合情合理,这便是他大肆受贿的华丽借口。最终,他也为这种“顺水人情”付出了惨重代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纵观汤茂忠的职业生涯,他曾经是一名优秀的政法干警,多次受到表彰,但在知命之年晋升受挫,心理逐渐失衡,价值观发生扭曲。面对当事人送上的“感谢费”,他常说:“这样的结果,不是我帮你,而是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他制造出“认真负责”“公正执法”等假象,让不懂或者不熟法律的当事人感觉到他履职尽责,不枉法裁判,从而对他产生无比的崇敬和感激之情。这种“掩耳盗铃”式的伎俩背后是他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党纪国法、背弃法官职业道德的本质流露。这同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精神”何其相似,做了错事用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不仅迷惑了别人,也麻醉了自己。其实这正是他淡化内心深处罪恶感,追求心理平衡的举动。
收受感谢费,看似是免费的“午餐”,实则是在“消费”手中的权力、“消耗”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也有些违纪违法干部跟汤茂忠一样用“这不过是感谢费、人情往来而已”来安慰自己。殊不知,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腐败就是腐败,无论方式如何变化,打着何种旗号都无法掩饰腐败的本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为国家公仆,为群众办事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如果利用公权大肆谋取好处,必然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侵害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干群之间留下一道难填的沟壑。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腐的闸门一旦打开,人生的航向就会偏离轨道。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上紧纪律的“发条”,面对职务升迁,用一颗平常心对待,想得开、看得远,不要被“官本位”意识所左右;面对各种诱惑,管住心、立住身,不要被自己的贪念所驱使。同时,要经常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牢记为党工作、为民办事是党员干部的本分,容不得任何投机取巧和自欺欺人;牢记任何为自己贪念找的借口、打的幌子,都是为别有所图的围猎者留下的可乘之机。(阿瓦提县纪委监委 雷延花 | 责任编辑 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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