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四定”模式推动职级公务员管理提质增效
时间:2024-12-18 作者:佚名 来源:北疆先锋网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持续加强职级公务员管理,注重用人导向,创新“四定”模式推动职级公务员管理提质增效。
“定岗位”,合理设置职数。对公务员队伍的职数、使用比例、人员划分等进行合理规划,在职级晋升过程中对承担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风险较大的公务员予以倾斜,充分发挥职级职数“杠杆”作用,让“有权必有责”“有岗必有责”“多劳多得”成为共识。
“定职责”,完善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更加具体、细化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对职级干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做到既有岗位,又有责任。搭建职级与职务干部“双向”交流的任用机制,通过交叉使用真正把职级干部用好用活。
“定标准”,简化晋升程序。健全完善职级干部考核的考察程序,优化干部推荐方式,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识别职级干部。根据职务干部与职级干部的晋升资格和条件及时评估调整,分类制定职级晋升方案,架构起真正独立的晋升体系。
“定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分高者入册备选,考核结果与职级晋升挂钩,同资历重考核,从而使绩效考核工作能更好发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激励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张凯)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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