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前:检察履职助力解决救助人燃眉之急
时间:2023-09-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我走投无路之下,检察官帮我解决了困难,让我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日前,一位农村老人亲自将感谢信送到河南省台前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时说道。
来信老人赵某,是台前县马楼镇某村村民,已有60多岁,他跟老伴靠家里的几亩地和平时打零工挣钱维持日常开支,生活十分困难。
2021年8月,赵某农闲时前往陈某承包的台前县某工地工作,其间不慎从6米高台跌落,导致多处骨折,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回家休养。住院期间,陈某仅垫付了少量费用便对赵某不闻不问,后赵某与陈某达成赔偿协议,由陈某一次性赔偿赵某11万元,但协议达成后陈某未履行赔偿义务。
万般无奈之时,赵某听说检察院有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的职能,便于2022年7月28日来到台前县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等材料。经初步审查,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决定受理此案。
承办检察官发现,赵某提交的材料中没有陈某的身份证号、地址等信息,经询问赵某得知,当时签订协议时,陈某未提供这些信息。
为了补齐相关证据,检察官立即电话联系陈某所在地的安徽某派出所。在民警的协助下,检察官帮助赵某获取到了陈某的个人信息。2022年8月18日,该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帮助赵某在法院顺利立案。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看到赵某一家的生活十分困难,便主动将该案线索移送控申检察部门。控申检察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帮助赵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赵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台前县检察院依托与县司法局建立的联动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法律援助中心,为赵某指派了律师。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向赵某赔偿11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台前县检察院将继续盯紧执行环节,确保赵某的合法诉求落实到位。
(通讯员邵伟伟 赵一欣)
(原标题:“检察官让我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9/t20230920_6287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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