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温情回访激励干部重拾信心
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通过谈心谈话,让我彻底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信心。”近日,田林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商务局受处分的党员干部陆某某进行回访时,陆某某深有感触地说。
2021年1月,陆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受处分后,陆某某很自责,工作畏首畏尾。针对陆某某性格特点,工作履历及其违纪事实,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心理疏导和鼓励引导的办法,对陆某某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帮助其解心结,轻装上阵。
田林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教育延伸到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切实帮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
为提升回访教育效果,今年初,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对受纪律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和审批处分权限组织回访教育,明确回访主体、回访对象、回访教育方式、工作要求等,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推动回访教育规范化、常态化。
回访前,回访小组提前“备课”,熟悉并掌握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回访对象的性格特点、职业类型、错误性质以及家庭情况等,因人而异拟定谈话方案。谈话中,注重谈话方式和技巧,倾心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在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又认真听取回访对象的意见建议,让其感受到组织关怀的同时,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不让一个党员干部“掉队”。回访后,认真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并对回访情况做出评价,建立“一人一册”回访教育档案。
该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对认识到位,真心悔改,工作态度表现好、成绩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对悔错改错表现差,思想情绪低落,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同时,对回访对象提出的合理诉求,给予帮助解决,避免回访教育一“谈”了之、一“访”了事。(田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728/gxjjw62e25227-1732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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