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提升基层同级监督实效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纪工委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社区项目建设工期有可能出现超期现象”的问题,对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向街道分管负责人下发《督促履职通知单》,督促限时整改。
定期梳理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针对不同问题、目标和责任等级,向责任科室发放《廉政风险告知书》《监察建议书》,同时向分管班子成员发放《问题函告书》《督促履职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落实验收单》等,形成“三书三单”,这正是白鹤街道纪工委创新廉政函告提醒制度,推动同级监督实现“有形”向“有效”转变的生动实践。
同级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制度设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有效破解基层同级监督执行困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鄞州区纪委区监委通过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法,凝聚监督合力,切实提升基层同级监督实效。
让同级监督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2020年,白鹤街道制定下发《街道纪工委对党工委及班子成员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同级监督对象确定为街道党工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明确围绕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政治生态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民主决策执行情况、巡察整改反馈情况等六方面开展监督,让同级监督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做实同级监督,必须要解决好“如何监督”的问题。该区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同级监督的途径,通过综合运用“两个责任”云平台、制定廉政函告提醒制度、实行同级提醒谈话、加强对民主决策全过程监督、适时开展重点事项专项监督等多种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新的载体和抓手。
例如,针对“三重一大”决策,探索开展全过程监督。议前酝酿协商,明确由议题承办村社、科室排查廉政风险,并向镇街纪检监察组织报备;议中表决,在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基础上,明确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必须到会,纪(工)委书记全程参与;议后检查核查,不定期对事项执行情况抽查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早查早纠。
为强化联动,实现同级监督质效叠加,该区还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专责监督、党外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定期向基层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增强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监督合力。
“加强基层同级监督,离不开抓常、抓细、抓长的韧劲,我们将主动把同级监督情况纳入镇(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把开展同级监督情况纳入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同级监督落到实处。”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05/032867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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