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纪律弦” 严防“灯下黑”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本人郑重承诺:严守‘五条禁令’,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真正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7月26日,平舆县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在《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近年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刀刃向内,自我革新,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填写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监督管理。注重加强自律和接受他律相结合,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力量,聘请特约监察员,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深化全员学习和全员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签订《承诺书》,就是立了军令状,我会时刻提醒自己严守承诺,忠诚履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朱国翔说。
“乡镇纪检干部直接接触人民群众,一言一行都关乎党委政府形象。所以我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7月26日,该县万金店镇纪委组织全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并通过逐条解读、对照剖析等多种方式,真正将“五条严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到日常的监督执纪工作中去。
“签订承诺书,是平舆县纪委监委严防‘灯下黑’,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形成签字必践诺、违诺必担责的责任链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对确实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胡凯俐)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e06f73d80ce84e5f8fdbddbc8711fc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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