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揪心桥”到“放心桥” “检察蓝”倾力助推乡村振兴
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公共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
寻甸县检察院积极开展
“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聚焦乡村道路、桥梁等
农村公共安全领域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大公共安全领域
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寻甸县检察院在开展检察长巡河工作时发现凤家河桥因年久失修,存在桥面破损,桥梁护栏破损、断裂、缺失,且未在桥梁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凤家河桥位于学校附近和乡间主要通行道路,桥梁护栏长期缺失,影响学生、周边居民及车辆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检察长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人员通过现场拍照取证的方式固定证据,主动与属地乡镇和职能部门沟通,进一步了解凤家河桥梁的修建历史和维护保养情况,将督促修复凤家河桥梁作为探索“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切入点,明确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的职能职责。
4月28日,结合前期调查工作,寻甸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指出作为监管单位和属地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对凤家河桥的管理和养护职责,做好公路保护工作,保障乡村公路和桥梁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及时修复破损桥体和桥梁护栏,确保居民出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行政机关积极协同属地乡镇,形成整改合力,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关修复事宜,统筹整合投入14118元完成小桥防护栏杆破损拆除和新建安装等工作,全力以最短时间护航群众出行安全,充分体现了公路、桥梁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的效率意识和责任担当。
检察机关通过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河工作,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依法探索办理乡村道路公共设施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形成整治合力,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农村桥梁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积极构建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助力乡村振兴。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207/t20220708_37418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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