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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致富“带头人”的“致腐”之路

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取得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被荣誉冲昏了头脑,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追求物质和精神上的享乐,把纪律和法律丢在一边……”这是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原高攀村党支部书记裴锡富在忏悔书中写的一段话。从村民交口称赞的致富“带头人”,沦为众怒难平的贪腐“蛀虫”,裴锡富追悔不已。

  1961年,裴锡富出生于本地一个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退伍后选择成为一名基层干部,先后在多个乡、村、街道工作。从1998年至2019年长达21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担任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原高攀村党支部书记。

  在担任原高攀村党支部书记初期,裴锡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想方设法盘活村属集体企业经营,工作受到街办的表扬和村民的一致认同,成为大家口中名副其实的致富“带头人”。

  在一片赞扬声中,裴锡富开始沾沾自喜,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特别是在业务中接触到的一些老板,他们住别墅、开豪车,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这些都深深地刺激着裴锡富对物质、对金钱的强烈欲望。膨胀的私欲逐渐模糊了他的“边界意识”,过“人上人”生活的欲望成了他踩踏红线的“导火索”。

  2010年,裴锡富和亲戚朋友商议共同出资,投资一个农贸市场。苦于资金短缺,裴锡富动起了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歪脑筋,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用签假协议、打假借条的方式,擅自从村属集体企业高攀公司挪用180万元。2011年至2013年间,裴锡富用投资获得的收益,分批归还了私自挪用的集体资金。在裴锡富看来,只要事后“神不知鬼不觉”归还资金,便万事大吉,殊不知这种“肆意借用”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

  裴锡富深信,做“人上人”必须要做足“门面”功夫。2011年初,因推进城市化进程,高攀村改制为社区,大量集体土地被收归国有,原村属集体企业高攀公司的经营事项仅限一栋房屋租赁,80余万元年租金是该公司全年唯一收入。面对公司经营困局,裴锡富不但没有想着为公司找出路、为村民谋利益,反而故技重施,在未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用集体资金购买了一辆价值80余万元的高级轿车,用于自己通勤。

  “未经村民大会同意,就私自用我们村民的钱买车、投资建菜市场”“分配集体资产收益时,我们每名村民仅分得500元”……2020年,武侯区纪委监委陆续收到数十封举报信,无一例外都指向裴锡富涉嫌挪用集体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武侯区纪委监委迅速开展核查,很快锁定了裴锡富的违纪违法事实。

  经查,裴锡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1年5月,裴锡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火车南站街道党工委追缴裴锡富挪用180万元集体财产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成都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2/07/12/030127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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