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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绿色检察”:呵护孩子般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普洱市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地处云南“动植物王国”中心地带,具有生物多样性且生态系统完整。在普洱市检察院,有这样一支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普洱“绿色检察”,自成立以来,检察官们用辛勤的汗水,像呵护孩子一样,践行“守护绿水青山”的承诺,守护普洱绿色发展。

  普洱“绿色检察”团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4次,2017年4月被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同年7月被云南省检察院授予“优秀集体”称号;2020年被授予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2021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称号。团队领头雁李铁被最高检授予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记个人二等功。

  为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普洱方案

  近年来,普洱检察机关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绿色检察”体系,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将工作实效推向“双赢多赢共赢”的新局面,为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一份具有鲜明特色的普洱方案。

  普洱市检察院2015年9月成为全国首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单位以来,普洱“绿色检察”团队以冲得出、挺得住、扛得住的精神,扎实苦干、勇于破冰,创造了办案数量第一,办理了云南省第一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第一例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结案,以及实现全省第一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网络直播等,连续五年获得全省检察业务工作考核排名第一,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排头兵。

  普洱“绿色检察”团队在普洱市检察院的统筹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了巡回检察室平台。普洱市检察院与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办理互动机制,以及互派“观察员”机制,由纪委监委对行政单位职责履行、廉洁守纪情况进行监督,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同时,团队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法院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

  自普洱“绿色检察”团队成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48件,立案318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774件,提起诉讼202件,办案数量位居云南全省前列。秉持“大多数案件通过诉前和诉中协调解决,少数典型案件才通过审判解决”的理念,该院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5年来提起诉讼案件占诉前检察建议的7.28%,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整改到位率达94%以上。

  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清零”

  作为澜沧江上最大的水库,糯扎渡水库哺育着沿岸人民。普洱“绿色检察”团队检察官偶然发现,糯扎渡水库部分水体颜色异常,水面泡沫较多,空中弥漫着一股腥臭味。

  出于职业敏感和保护生态环境强烈的责任感,检察官们立即投入工作,经过多次实地勘查发现,普洱市境内库区水域有非法养殖网箱、投饵网箱共608亩,每天投入饲料约270吨。而糯扎渡水库765米蓄水线以下为死水位,一旦受到污染极难恢复。

  “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守着这里的山和水,看见水质一点点在变差,我们的心在疼啊!”群众的心声就是检察官工作的最大动力。然而,面对多年管理粗放无序的库区,检察官没有任何可以直接借鉴的整治经验,且由于涉及部门众多,发出的检察建议也多石沉大海。

  为推进水质污染治理工作,检察官们多次深入相关行政部门,以各地政府败诉、领导被追责的案例作为突破口,以案说法,推进行政部门深化认识。检察官们从最初的“门外客”,逐渐成为“座上宾”,行政部门冷漠的回避少了、虚心的请教多了。而这一转变,检察官们用了整整三年。

  在此后的多次回访中,看见库区的水质不断变好,普洱“绿色检察”团队工作人员感慨道:“糯扎渡库区公益诉讼能够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关键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而且一定要落实到位,不然就会失去民心。”

  2020年8月11日,糯扎渡库区顺利实现非法网箱“清零”。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云南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十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案发地再没有发生

  野生茶树被移栽事件

  普洱茶是普洱的名片之一,近年来不断受到市场追捧。随着普洱茶市场的不断升温,不合理采摘野生茶,甚至从保护区内移栽野生茶树的现象逐渐露头。

  2015年至2016年间,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生一起移栽野生茶树案件——以村组干部为首的100余人非法移栽300余株野生古茶树。然而被移栽的茶树,受环境、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很有可能面临枯萎甚至死亡。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不少涉事群众怀有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并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反而不以为然。

  景东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对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当地群众在参加了相关案件的庭审之后,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重新认识。为抓好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发挥原生态效应,2016年6月,景东县检察院向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据法院刑事判决书内容,监督被告人将涉案的野生古茶树移植至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进行管护,恢复其自然生长属性。经“回头看”,移植的野生茶树经过两年多的环境适应,成活率达70%以上,长势良好,案发地再也没有发生野生茶树被移栽事件。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pe/202201/t20220110_3522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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