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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检察长"协手保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林长+检察长”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基地揭牌,18块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和大理州涉林领域违法典型案件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吸引了群众驻足观看。2月23日,大理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大理市太和城遗址举行,为强化对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法律监督,深化林长制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自省、州推行林长制以来,大理州检察院主动融入省、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实现州、县两级全覆盖。

  “2021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后,大理州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学习领会,提出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构想,得到州政府职能部门的赞同和支持,为该机制迅速启动打下基础。”大理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崔庆林介绍,2021年12月22日,大理州召开全州林长制工作启动暨总林长会议后,州检察院及时与新成立的州林长办对接,协商制定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迅速推进。

  2021年12月31日,州检察院、州林长办举行“林长+检察长”第一次联席会议,签署了《大理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举行了“林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揭牌仪式。

  继州级层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后,大理州12个市(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对接当地林长办,迅速建立市(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大理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的举行,也标志着该机制实现了州(县)全覆盖。

  “大理州森林覆盖面积全省排名第4,林草资源保护任重道远,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屡禁不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后,检察机关将能动履职,联合林长办和司法机关,始终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启动仪式后,州检察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全面介绍“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情况及成效,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得到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

  崔庆林表示,全州检察机关将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建立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共同守护好大理的绿水青山,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的优秀检察答卷。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dl/202202/t20220224_3563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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