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心圆”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以履职办案主动融入“五大保护”
引入社会力量
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构建
进行有益尝试与积极探索
丽江市观护教育基地5名学员顺利结业
我们一起去看看
他们在教育基地的成长记录
1月20日,玉龙县检察院依法对5名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的首批学员)宣告不起诉决定,并联合观护企业在“月亮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5名学员举行了结业仪式。丽江市检察院、玉龙县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与基地学员及其家长参加了结业仪式。
仪式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学员成长记录,检察机关及观护企业共同为5名学员颁发了职业技能证书,为优秀学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金。
学员们分享了在基地的收获与成长,被检察机关、观护企业、司法社工守护的日子里,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与温暖,明白了劳动的意义、亲情的可贵、对他人的体谅,也学会了对纪律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
“感恩检察机关、观护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帮助,让孩子们的青春不再迷茫,让他们跌倒之后还有机会站起来。”家长也对检察机关表示了感谢。
丽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瑞文指出,基地的成立是检察机关以履职办案主动融入“五大保护”,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构建方面的一次有益尝试与积极探索。玉龙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磊回顾总结了基地成立以来,检察机关、观护企业、社工机构等各方的努力与付出,肯定了基地取得的成效,该院将继续凝心聚力,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措施,凝聚各部门力量,将观护基地打造成丽江未成年人保护的品牌。
各与会代表就基地建立的意义及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观护基地的成立及取得的成效,对检察机关、观护企业以及社工机构辛勤的付出给予高度肯定。
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建立
2021年7月16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玉龙县检察院联合爱心企业——丽江玉元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建立了丽江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为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搭建了一个改过自新、学习技能、重新融入社会的平台。2021年7月22日,5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送至观护教育基地,成为了该基地首批观护学员。
帮教监管
观护基地针对每位学员的身心特点,将学员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岗位,教授其一技之长,并安排专人负责学员的日常监管,把学员思想和行为的矫治融入到工作中,通过规范的企业管理和良好的企业文化,帮助学员培养和树立了良好的品性。
检察机关采用定期实地走访与线上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时关注孩子们在基地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行为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切实为他们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同时,检察机关还以引入社工等力量,协助开展考察帮教工作。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5名涉罪未成年人均顺利完成了附条件考验期考察帮教任务,并在基地的精心培训下,取得了中式面点师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以法治护航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玉龙县检察院持续发力,紧密与各方合作,合力做大做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朋友圈”,共同绘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心圆”。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lj/202201/t20220126_35394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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