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自导自演“无所不能”的大戏 诈骗朋友数万元被判刑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利用朋友之间的信赖、关怀、同理心实施诈骗犯罪,此类犯罪不仅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袁某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袁某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朋友是位“能人”
被害人刘女士认识了袁某这位“能人”,并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后请对方帮忙办各种事儿,还不停地花钱疏通关系,期间始终没有怀疑其身份的真假,悉数将所需要的费用分多次转账给了对方。
2020年6月底,袁某在芙蓉区某手机市场刘女士的门面内与一众朋友闲聊时,得知刘女士有10个门面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袁某便说有正规合法途径可以帮忙办理,并收取了刘女士9100元办理经费。2020年7月,袁某被人催债,向刘女士借30000元,承诺一周后归还。一周后袁某听到刘女士说其女儿学费很贵,袁某便虚构自己认识教育部门某领导的事实,以此获取刘女士的信任,声称可以帮助其女儿减免学费,用之前的借款30000元用作学费抵账,后又以收学费、打红包等名义共骗取刘女士45680元;2020年7月至9月,被告人袁某以帮助刘女士侄女上长沙某大学的名义再次骗取刘女士28900元。
“能人”目的是“杀熟”
殊不知刘女士对朋友的一次次信任和一个个“愿望”,都成了被告人袁某用来行骗的各种理由。几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在袁某身上花了不少钱的刘女士发现,袁某承诺的事情没有一件落实,遂多次向袁某询问事情进展,袁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在此期间,袁某为拖延时间避免骗局曝光,找人做了两张假房产证和一张假的学校收费发票交给刘女士。
时间转眼来到了2021年2月,刘女士女儿学校通知其交学费,刘女士向学校核实发现发票为假。自此,袁某自导自演的诈骗大戏被揭穿。
处心积虑设骗局终自食其果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20年6月29日至当年9月9日期间,袁某在取得刘女士信任后,以各种理由先后骗取其人民币共计83680元。诈骗行为被发现后,袁某主动退还被害人刘女士22000元,并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投案并供述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团结互助、友爱帮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往往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虚构所谓的拉关系、找渠道等说辞,让受害者陷入错误认知,落入诈骗圈套。为保障自身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本案类似情形时应多与家人沟通商量,对各种索财套路保持警醒,时刻守好“钱袋子”。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hjsa/dazz/202206/153445317316129587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