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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苗”小院里,迷途少年完成新生蜕变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首先告知你,顺利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在此期间,你表现良好,能够认真接受矫治和教育,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对你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一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不起诉宣告会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区“润苗”小院举行。

  

  2021年3月的一天,16周岁的小明(化名)在宿舍中与小强(化名)发生争执,厮打过程中,小明将小强打伤。经鉴定,小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小明认罪认罚,并与其监护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21年8月,公安机关以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丰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全案证据,综合考虑小明认罪悔罪态度、主观恶性不深、民事赔偿取得谅解、有效帮教条件等情节,丰润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等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代表意见。与会人员均同意对小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021年9月10日,该院依法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6个月考验期。

  耐心劝导 厌学男孩重返校园

  承办检察官初次与小明见面时,小明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后悔不已,表示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但表示不想再回学校,对不想回学校的理由却避而不谈。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小明开展心理辅导。刚开始,明显察觉到小明的言谈中透露出满满的抗拒,回答谨小慎微,并非出自内心。经过多次沟通交流,小明态度逐渐软化,抗拒心理减轻,最终吐露不是他不想回学校,而是不敢回学校,他怕同学们因自己打架被警察带走的事而看不起自己,会用有色眼镜看自己,因此对学校产生恐惧心理。

  找到问题症结,承办检察官对症下药,通过多种方式劝解疏导,让小明重塑自信,逐渐消除对回归学校的恐惧。此外,积极与学校教师沟通,在班会上引导同学们用爱与包容来接纳小明。经检校双方共同努力,小明最终重返校园。回归校园后的小明,刻苦学习,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融洽,逐渐融入班级大家庭。

  细心帮教 迷途少年完成蜕变

  考验期间,承办检察官与司法社工结合小明的性格特点,为其量身定制精准帮教方案,开展了针对性的帮教工作。通过周期性的心理咨询、沙盘游戏疗法,缓解小明紧张情绪。向小明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养成良好品行。帮助小明纠正自我认知偏差,分享合理的解决人际冲突方式,协助其控制自身行为。

  社会调查报告显示,小明盲目冲动行为与小明家长疏于管教、监护不当有直接关系。于是,承办检察官向小明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正确引导教育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矫正其不良行为。同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结合小明个人特点,对家长提出了日常教育的意见建议。通过对孩子、家长的双管齐下,细心帮教,努力帮助小明转变自我,改善认知,完成蜕变。

  系统学习后,小明家长感概到:“以前总认为孩子犯错,只是孩子年龄小不懂事,现在认识到,孩子犯错很大原因是我们的问题,以后一定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爱心叮嘱 折翼天使展翅翱翔

  

  六个月帮教考察期内,小明顺利完成了学校课业,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每月定期书写思想汇报,全程配合帮教。

  不起诉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将精心挑选的两本书籍《历练》《做最好的自己》送到了小明手中,寄语他勇敢面向未来,将挫折当成人生中的一种历练,战胜苦难,踏平荆棘,做最好的自己。随后,拿出精美信笺,引导小明写出近三年的人生规划,亲手投递到心灵邮筒中。之后的特定时间,检察官会将保存好的信件邮寄给小明,再次激励他勇往向前。

  宣告仪式接近尾声时,小明激动地说:“感谢所有帮助我的人,特别感谢检察官姐姐,我没有想到会有这样充满仪式感的惊喜。虽然在我的成长经历中犯过一次错,但幸运的是遇到了你们,尽心竭力去帮助我重新认识自我、接纳自我、转变自我,我相信未来我一定会发展的很好!感恩检察官良苦用心,我会以此时的心愿为动力,不断前行,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203/t20220321_3590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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