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辞职,领头雁“失信”:村级陈欠影响基层队伍稳定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七一网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至关重要。半月谈记者在贵州、河南、黑龙江等省份调研发现,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陈欠问题导致村党组织书记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基层党组织队伍稳定,一些有心在乡村振兴中施展拳脚的能人,也因村里债务缠身望而却步。
全国劳模成“老赖”
不得旅游、度假;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近期,贵州省中部地区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兴发(化名),因没能在指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限制高消费。
2007年,大坝村开始种植金刺梨产业,这成为推动大坝村“发家致富”的第一产业。刘兴发因带领大坝村发展成为典型人物,并获贵州“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党组织书记”和“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
刘兴发介绍, 2016年,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村里开建酒厂,加工、生产金刺梨酒等产品,其后3年时间里,形成债务超5000万元。后通过多种方式冲抵了部分债务,目前还有超3000万元债务无法还清,且绝大部分是拖欠农民的款项。
“我作为合作社法人代表,经常要面对不同债主讨债。”刘兴发说,近几年,因陈欠问题他官司缠身,村党组织队伍凝聚力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公信力下降,组织号召力减弱,村子发展也步履蹒跚。
调研发现,农村领头雁“失信”在基层并不鲜见,河南、黑龙江等地亦有不少案例。
黑龙江省某乡镇一位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该乡有多个村干部因村陈欠问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54岁的李世其(化名)原是该乡一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20世纪90年代,李世其就在村里办厂。2011年他上任之初,村里已负债数百万元。在他的带领下,近些年来偿还了部分债务。
2020年,村里本想利用京抚公路(北京-黑龙江抚远)征地获得的200多万元补偿款发展村级企业,但债主得知消息后都找上门来,最后不仅补偿款被封冻,身为法人代表的李世其也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其厂子生意亦受影响,李世其不得已在2021年11月辞职。
村里一位65岁的老党员告诉半月谈记者,李世其多次高票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听到李世其要辞职的消息,他和村里的一些党员曾数次挽留。
村集体为何越欠越多?
调研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之所以出现陈欠问题导致相关法人代表失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许多村干部被迫执行命令式任务。
基层干部反映,有时上级安排任务,也不谈给不给钱,也不管村里有没有钱,只是压着基层干部完成任务,没有商量余地。
回顾之前通过贷款、借款等方式大规模收购金刺梨果,刘兴发表示,当年上级领导一直让他们“顶住压力”,很大程度上导致如今大坝村债台高筑。
此外,一些下沉到村里的修路、绿化、环保等项目,因预算不够或拨付不足导致村里债务不断增加。“有的项目只管路面,不管路基、路肩;有的项目只管后期施工,不管前期设计;有的‘先建后补’项目在资金拨付阶段甚至沦为‘画饼充饥’。”有基层干部说。
“2019年,我们村实施了地方政府安排的部分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包含了人工种草、人工造林等工程,但项目完成后,资金并未兑现。”刘兴发说,2014年以来,大坝村实施了一系列产业、工程项目,截至目前还有700多万元的项目资金未兑付。
采访中半月谈记者发现,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较弱,也是村里欠账越来越多的原因之一。
有基层干部表示,不少村干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只是为政府部门或集体办事,他们把推动村集体发展尤其是产业发展而出现的债务,看作是上级部门或村集体共同承担的问题,应由上级部门或者集体帮助化解,并未深刻意识到作为法人代表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困局怎么破?
陈欠问题缚住了“领头雁”的手脚,一些能人即使有心,也不敢就任村两委干部。受访基层干部、专家认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并将村级债务问题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攻坚课题统筹解决。
围绕产业链各环节加强扶持。有专家认为,政府部门应从集体经济发展角度入手,根据村里实际,有针对性地围绕村中已有资产和产业加强扶持。只有集体经济发展好、有收益,村里才能逐步摆脱债务困境。
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意识。兰州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毛锦凰说,村两委成员中出现商业信用问题,也属于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现象,需以法治思维看待。当前村级产业越来越多,村干部应加强法律等相关知识学习,需要具备必要的风险意识及风险把控能力。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刘刚认为,应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两委干部基酬等纳入预算,县乡两级公共财政支出要加大倾斜力度,适当增加村级办公经费,做到及时拨付,不得拖欠、挪用。
同时,乡村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标准应适时调整,并保障项目资金能及时充足到位。村里申请项目,或上级政府部门为村里安排项目时,应结合村里的经济状况提前评估,上级政府部门尤其要听取基层意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搞高压摊派。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03013.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
- 2024-11-28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 2024-11-28“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
- 2024-11-28民主与法制时报丨吉林...
- 2024-11-28陈明:“海拔4500...
- 2024-11-28整治信息茧房、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