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监督维护困难群众利益
时间:2022-06-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杨书记,谢谢你帮我讨回欠款……”近日,商水县张明乡闫庄村村民王灵养感激地对张明乡纪委书记杨稳哲说。
这事儿还得从半月前说起。5月20日上午,王灵养满面愁容地来到张明乡纪委办公室,对杨稳哲说:“杨书记,俺来反映个问题,请你们帮忙解决一下。”
“有什么问题您尽管说?”杨稳哲耐心地说。
“2021年10月份,我村干部黄某宣借我3000元钱,到现在也没有把钱还给我。”王灵养说。
原来,王灵养是闫庄村的一名环卫保洁员,一直从事村内保洁工作。2021年10月份,村干部黄某宣找他借了3000元钱用于村内开支,当时也没有出具借款手续,王灵养心里没了底,一时不知怎么办。
通过实地走访,纪委工作人员发现闫庄村干部黄某宣确实向王灵养借过钱。
“你为什么向王灵养借钱?”调查人员问。
“村里经济困难,我向王灵养借钱用于支付村内电费。”黄某宣回答道。
“你借钱的时候是否出具借款手续?”调查人员追问。
“借款手续……没有。”黄某宣支支吾吾地说。
“老黄,你村那么多有钱的,你咋不向人家借钱?王灵养家庭困难,你还向他借钱,这样做对吗?”调查人员问道。
“我这样做确实是错误的,我马上把钱还他,并向他承认错误。”黄某宣红着脸说道。
黄某宣当面向王灵养表达歉意,并向王灵养支付了3000元现金,同时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
黄某宣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其欠款不及时归还的行为已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农村党员干部的形象。鉴于黄某宣对其错误行为认识较为深刻,并及时归还了所欠借款,为此,张明乡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黄某宣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胡书广)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8c3f0be5b46c42f48e6872805462e4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4-22重庆市秀山县教育局和...
- 2025-04-02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委周祥祺...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委周祖翼...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
- 2025-03-26致宁德市人民政府党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