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根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同时合并巡视市科协、科技交流中心、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科学学研究所、计划生育研究所、计算所、激光所、专商所、材料所等9家单位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视组组长王永伟主持召开与市科技工作党委书记刘岩、市科委主任张全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中央巡视工作新部署新精神和李强同志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有关要求,通报了相关工作安排。会上,王永伟就巡视工作进行了动员,市委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视办主任马乐声就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刘岩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市委巡视办有关同志,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市科协、科技交流中心、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科学学研究所、计划生育研究所、计算所、激光所、专商所、材料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及9家合并巡视单位内设机构、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王永伟在讲话中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及9家合并巡视单位要深刻认识政治巡视定位,准确理解巡视工作方针,全面把握政治监督内涵,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巡视工作将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了解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结合职能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以及制度执行、深化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作风建设的监督;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了解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情况;了解落实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马乐声代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本轮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视作为推动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强大动力,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向前发展的重要支撑。二要准确把握市级机关单位工作特点和规律,切实增强政治监督实效。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突出监督重点,聚焦职能责任,查找党委在履行职能责任方面存在的偏差,督促党委以履职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用好政治标尺,严格对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有关制度规定等,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报告问题、精准推动解决问题;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三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作配合,严明纪律要求,巡视组和市科技工作党委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视任务。要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统筹处理好巡视工作与疫情防控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巡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努力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刘岩在发言中表示,此次巡视的开展,必将对市科技两委以及系统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重要推动和促进作用,为形成科创中心建设基本框架、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注入强大动力。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全力主动配合巡视组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向巡视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要认真诚恳地接受监督检查,强化问题导向,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边巡视、边整改、边提高,始终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心无旁骛抓推进、抓落实,把巡视工作的成效充分体现到上海科技事业发展中,为推动科创中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巡视期间,市委第二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101880230,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03002号信箱,电子邮箱shxs2z@163.com,在人民大道200号8楼等10处场所设意见箱。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49/n2470/u1ai84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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