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心存侥幸违党纪 打卡凑数责难逃
时间:2020-09-04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廉政网
“没有认识到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发现,现在感到十分愧疚、自责……”近日,澄迈县金江镇纪委查处了一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当事人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刘某在接受审查时后悔不已。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澄迈县派出脱贫攻坚督战队和各镇纪委对全县脱贫攻坚“创优迎考”工作落实和各级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金江镇新云村委会驻点组员、新村仔下村脱贫攻坚小队长刘某多次无故未到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失职失责问题,随后县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线索移交金江镇纪委。
收到问题线索后,金江镇纪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工作。
“2018年12月16日缺岗那天,他在县城住处附近‘钉钉’签到4次。记录显示,他平时大部分时间签到地点都是这里。”调查组通过县考勤管理监督平台查询刘某的考勤记录,很快发现“猫腻”。奇怪的是,经查阅上述日期新云村委会的签到表,竟也有刘某的签名。
按照规定,驻村干部原则上应当吃在村、住在村、工作在村,因公请假或请事假需按管理权限批准。“工作地点在长安责任区新云村委会,却经常在县城住处附近‘钉钉’签到?签到打卡记录如此‘漂亮’,究竟有没有问题呢?必须核查清楚。”带着这个疑问,调查组来到长安责任区工作站和新云村委会走访了解。
“当时他帮扶3户贫困户,但很少到村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对基本的扶贫知识都不了解,问他所帮扶的贫困户家庭情况也是一问三不知,常以不懂推脱。”
“有时会来村委会签到,但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刘某对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特别是在2018年12月18日被金江镇纪委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后,仍不思悔改,依旧无故不到岗,多次缺席金江镇长安责任区召开的脱贫攻坚领域相关会议,未及时到村里完成扶贫任务,严重影响了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进度。
2020年2月,刘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身为中共党员、帮扶责任人、脱贫攻坚小队长,未经请假先后8次不参加扶贫工作会议,未到村开展扶贫工作,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脱贫攻坚迎检时期,三令五申强调工作纪律的情况下,多次擅自离岗、无故不到岗,情节较重,实际上是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的表现,触碰了党纪红线,必须受到惩处。
用打卡凑数代替履职尽责、用形式主义搪塞实际工作,思想懈怠、行动疲软,本质上还是不担当、不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使命感、紧迫感抓好脱贫攻坚。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年,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警惕“四风”问题的回潮反弹,越要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澄迈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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