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时间:2020-09-0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灵寿县谭庄乡党委书记樊秉志、副乡长程红录违规向辖区内企业收取费用问题。2018年至2019年,经樊秉志、程红录商议决定,该乡政府向辖区内企业违规收取费用共计19.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樊秉志、程红录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育才街派出所民警(二级警长)徐忠军违规使用查封措施问题。2020年4月,徐忠军在对辖区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使用明火等安全隐患,在未经请示且没有临时查封权的情况下,将该公司相关场所张贴封条查封,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徐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保定:暖心回访让干部重拾干劲
最新信息
- 2025-04-02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委周祥祺...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委周祖翼...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
- 2025-03-26致宁德市人民政府党帅...
- 2025-03-26致福建省人民政府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