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运用监察建议书做实以案促改
时间:2021-12-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看到昔日的同事成为反面典型案例的‘主角’,我痛心之余又深受警醒,一旦思想防线失守、纪律之弦松弛,就可能沦为‘案中人’。”日前,云南省罗平县人社局组织召开全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后该系统干部深有感触。
2021年,罗平县纪委监委查处了县人社局原会计周某芬贪污、挪用公款一案。2021年8月,周某芬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如果只是一查了之,而不深挖案发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难免还有干部继续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为找准问题根源,专案组结合掌握的情况,对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发现该单位长期以来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松弛、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突出。
“从入账到出账一系列程序都是周某芬一人操办,案发单位财经制度空转、日常监督缺位,是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专案组组长直指问题根源。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专案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形成剖析报告。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情况,对发现问题、存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以案为鉴、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等具体建议。
2021年10月,罗平县纪委监委向县人社局党组发出《关于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的纪检监察建议书》。
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罗平县纪委监委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由专案组工作人员在县人社局召开案情通报警示会,将建议书送达县人社局党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采纳和落实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人社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报告中,作为评价人社局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整改过程中,工作人员定期电话提醒督促党组负责人履行整改责任,并通过随机抽查、走访座谈、查阅整改台账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督。
接到建议书后,罗平县人社局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牵头负责人及责任部门,从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深化以案促改、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警示教育等5方面细化17条整改措施。
针对建议书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人社局党组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查摆自身问题,2次召开局党组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同时,积极开展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漏洞,梳理权力清单87条,查找内部机构廉政风险25个,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65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等13个制度方案。
“一份问题导向鲜明、整改建议明确的监察建议书就是一剂对症下药的‘良方’。”罗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人关键事,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扩展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制度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11/t20211130_255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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