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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委刘爽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1-12-06 作者:佚名 来源:举报投诉

  ---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伪造《信访事项罢免承诺书》

尊敬的刘爽书记:

  您好,我是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干巴拉嘎苏噶查敖格特尔社的牧民呼毕斯哈图。出于无奈,今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反映敖镇人民政府竟然有人伪造我签字按手印的《信访事项罢免承诺书》,以此阻止我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敖镇人民政府在征收我草原承包地时未足额给付补偿费。

  2020年11月31日,我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映敖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违法征收我草原承包地且未足额给付补偿款的情况。这个问题我从2014年开始上访,从镇政府、市政府、自治区信访和纪委,最后到中央第八巡视组,都是责成敖镇政府处理。可敖镇人民政府至今七年都不给解决。

  最令人气愤和不能容忍的是:今年十月中旬,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马二喜局长转来处理结果,说我已经息诉罢访了,并有《信访事项罢访承诺书》,上面有我的签名按印。我一头雾水,问题没有任何解决结果,我怎么会签这样的承诺书呢?

  我郑重声明,我从来没有签署过任何《信访事项罢免承诺书》!伪造我的签字和按印是在作践我!到底是谁在欺上瞒下,强奸民意?我曾经找到敖镇人民政府的书记和镇长、综合办主任,他们都闪烁其词、避而不答。究竟是哪个政府工作人员代我签字按手印的?他背后有没有什么人的授意?敖镇政府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要有人负责。

  我不会放弃维权和追责。如此强奸民意,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竟然发生在一级人民政府!这种敷衍中央第八巡视组转办案件的行径,必须得到严肃惩处。

  特此举报,请领导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15704864431

  呼毕斯哈图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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