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强化巡察干部管理 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
时间:2021-11-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近年来,阜新市彰武县委巡察办着力把好“选拔、培训、管理”三个环节,强化巡察干部管理,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严把准入关。“巡察干部是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我们不断拓宽人才发现渠道,将适合巡察工作的优秀干部吸纳进巡察队伍,建立巡察‘人才库’,确保顶得上、干得好。”彰武县委巡察办通过定向选取和部门推荐的方式,把擅长财务、党建、文字综合等业务的“内行人”,充实到巡察队伍中。在每轮巡察启动前,彰武县委巡察办按照“巡什么事,抽什么人”的原则,制定年度《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巡察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抽调业务精英和骨干。
加强培训关。每次的巡前培训都可谓一场“及时雨”,既有理论层面的支撑引导,又有典型案例的透彻分析,授课内容既做到了全员覆盖,也做到了因人施教、人教相宜。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帮助巡察干部“充电赋能”,确保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巡察办已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0期,培训巡察干部710余人次。在巡察过程中,彰武县委巡察机构还注重以老带新,通过老兵带新兵“1+1”传帮带形式,以“业务知识培训+实务经验指导”为核心,提升巡察干部的能力建设,培养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巡察业务能手。
严明纪律关。“巡察期间,巡察干部不准泄露巡察工作秘密、不准隐瞒歪曲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准利用巡察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巡察纪律的“高压线”不能碰,监督别人首先要约束自己,彰武县委巡察办先后印发《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保密机制》《巡察十不准》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要求。为把纪律贯穿始终,彰武县委巡察办实行巡察组长负责制,巡察干部巡前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巡后做到“零持有”,清退一切涉密巡察材料,引导巡察干部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与此同时,坚持巡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每轮每个巡察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学习政治理论、巡察业务,不断深化巡察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x/system/2021/11/04/030101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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