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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

时间:2021-11-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山东省昌乐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常态化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和关爱帮扶,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按照“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原则,昌乐县纪委监委坚持从严问责、精准问责、有效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针对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问责9起18人,处分15人。

  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昌乐县纪委监委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力度,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常态化建设。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通过书面告知、会议通报等方式,为1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案件3起,处分3人。

  与此同时,昌乐县纪委监委完善回访教育制度机制,制定《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关爱帮带和回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回访教育的实施主体和对象、方式和程序,有力推进回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分类施策因人施教,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原则,分级分类开展回访教育,着力提升回访教育效果,确保不漏一人、全面覆盖。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回访结束后,回访人员填写《回访教育访谈记录单》《回访教育工作登记表》,如实撰写回访教育综合评价材料,详细列明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工作表现和所在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整理汇总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对思想态度好、工作劲头足且成绩突出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如实向组织部门评价推荐。今年以来已对300余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变“有错”为“有为”。(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10/t20211029_253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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