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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翠:同步谋划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时间:2021-08-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你院执行岗位存在风险,执行权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希望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定期轮岗制度。”8月3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纪委监委向区法院党组下达以案促改监督提示。自6月下旬环翠区法院执行局干部蔄某被立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经向区法院党组下达了三份以案促改监督提示。

  环翠区纪委监委坚持每审查调查一个案件,都与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同步谋划以案促改,同步推进以案促治,把“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

  为提高以案促改成效,该区纪委监委实行“一案五查”工作法,对查办的案件,从立案开始,同步排查案发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教育管理、权力运行监督、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案发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坚持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运用下达监督提示、面对面交办整改等方式,及时反馈案件暴露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已先后下达监督提示55份,督促整改问题73个,推动建立制度112个。

  同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纳入区委党校相应的领导干部培训班次,警示“关键少数”。在案发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通过宣读处分决定、违纪人员现场检讨、党委(党组)书记表态发言、纪检监察干部跟案宣讲这4个环节,让违纪同志知错改错,让身边同志深受警醒。(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08/t20210804_247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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