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烫手的“挖机租赁费”
时间:2021-07-1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为了得到和处置这1.9万元‘挖机租赁费’,我们可谓是大费周章,最后干脆捐给了贫困户,不成想还是违纪,唉,悔不当初啊!”近日,面对调查人员,江西省崇义县丰州乡小坑村党支部书记彭道发懊悔地说。
事情得从2020年崇义县委巡察组对丰州乡的常规巡察说起。
“2017年2月6日是农历元月初十,根据咱们这儿农村习俗,农民基本都是过了元宵节才开始忙碌,小坑村怎么未出元宵就开始在牛龙组平整路基了,还支付了挖机租赁费1.9万元?”在查阅丰州乡各村财务资料时,从审计局抽调的干部小刘对一笔春节期间支出的“挖机租赁费”提出了怀疑。
经研究,我们巡察组决定根据财务票据所附资料,实地查看牛龙组公路建设情况并走访部分群众和相关人员。
“路基在春节前就平整好了,是我们牛龙组的村民自己平整的。”谈及通组公路修建情况,不少群众记忆犹新——为尽快解决出行难问题,2017年春节前,小坑村牛龙组村民经协商后,自行集资租赁挖机并出人出工对通组公路路基进行了平整。
那么,为什么票据上显示村财务支付的1.9万元挖机租赁费呢?带着疑问,我们分两组找该村村干部寻求答案,向他们严肃地提出质疑。
“为什么在春节期间就施工?施工人是谁?具体施工路段在哪里,是否有现场照片……”面对巡察组的连续追问,小坑村时任村主任彭朝远、时任村委委员彭道发先后低下了头,承认了套取挖机租赁费的事实。
2017年初,彭朝远、彭道发等人得知邻村发放了村干部奖励性工资,认为自己作为村干部,工作也很辛苦,经协商后,决定参照邻村做法,为每名村干部发放3个月的奖励性工资。因无相关政策依据,不能直接从村财务列支发放,彭道发等人便虚构了《牛龙组公路平整合同》《挖机用时明细》等资料,并用他人名义虚开了“挖机租赁费1.9万元”的税务发票,从村集体财务套取1.9万元,准备用于发放村干部奖励性工资。
“但我们后来没有发这笔钱。”彭道发在讲清楚套取资金的过程后,赶紧说道。
原来,那段时间,恰好丰州乡有村干部因违规发放奖励性工资问题受到了纪律处分,该乡还为此开展了警示教育。彭朝远、彭道发意识到不能顶风违纪,便放弃了发奖励性工资的想法。
“那这1.9万元用于哪里了?”我们继续追问。
“怎么妥善处理已经套取的1.9万元着实让我们很头疼,最后反复讨论,大家认为捐赠给贫困户‘最保险’。毕竟个人没有得到这笔钱。于是,我们以“捐赠款”名义,将这1.9万元分发给了本村的贫困户和部分村民。”
经过我们的耐心教育,彭道发、彭朝远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尽量挽回集体损失。
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启动审查调查程序,2021年3月,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纪律处分。同时,丰州乡党委健全了村集体财务管理等制度,并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奖励性工资的发放。(江西省崇义县纪委监委蔡淑辉)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7/13/030091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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