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三心”办好“实事”
时间:2021-07-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员干部要从党史上吸取力量,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三心”努力为民办实事,把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办好办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用好“真心”不敷衍,让群众真情在所办“实事”中流淌。要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深化实践,始终满怀真心为民办实事,做到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不消极待命。一要超前谋划“实事”在胸。要提前介入、超前谋划,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是什么、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是什么、群众期盼实现的目标是哪些等等,都提前搞清楚、弄明白,做到了然于胸、胸有成竹,不在群众面前“开黄腔”,让群众觉得心不真、人很“假”。二要积极部署“实事”在握。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必须考虑周全、精心部署,政策制定、资源组织、措施采取、制度落实等都必须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确保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考虑到、落实到,不在群众面前“丢老底”,让群众觉得不踏实、心不“真”。三要创新探索“实事”办成。群众最实在。为群众办“实事”,关键看结果。要紧盯目标任务,积极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努力破解办“实事”过程中的问题,坚决确保完成对群众办“实事”的承诺,做到不延期滞后、不缺斤少两、不藏着掖着,不让群众感到虚晃一枪、花而不实。
用好“诚心”不矫情,让干部形象在所办“实事”中绘就。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始终把群众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与人民群众心心相映中办“实事”,做到不主观臆断、不自以为是、不矫揉造作。一要坚持“实事”从群众中来。站在群众角度谋划“实事”,群众具体需求是什么、群众困难在哪里、群众关心问题是哪些等等这些都坚持从群众中来;切忌主观臆断、政绩工程、重复建设,让群众感到“恶心”“不满”,或者所办“实事”非群众“所需”。二要坚持办“事”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怎么办、办在哪个方面、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效果,这些问题都必须走进群众中去落实,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中找到工作目标方向、措施办法、制度机制,防止我行我素、自以为是,办了“实事”却伤了群众感情。三要坚持成“事”让群众来评。“实事”办得好不好,不是自己说了算,我们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必须走进群众,把办“实事”情况说清楚、讲明白,让群众站在自己角度、用自己的标准、按自己的理解来评价和评判。
用好“实心”不懈怠,让党群关系在所办“实事”中融洽。群众最实在。只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情办好,群众就会发自内心真正满意,党群干群关系也就会真正融洽;努力做到不掉以轻心、不华而不实、不短斤少两。一要雪中送炭满足“需求”。要围绕教育、医疗、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从政策制定、资金支持、资源提供、关系协调等方面,积极予以帮助支持,确保每名群众的需求都能够及时有效得到满足,从而发自心底信赖党员干部。二要燃眉之急破解“难题”。要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紧急事情、突发状况等,采取启动工作预案、用好救急政策机制等方式,全方位提供关心帮助,及时有效解决具体问题,从而发自心底依赖党员干部。三要未雨绸缪谋划“未来”。要立足“十四五”规划目标,围绕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紧扣各地发展实际,积极谋划群众增收致富、身心健康、出行便利等诸方面,积极谋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精神文明建设、生产就业机会等,让群众看到希望、看到未来,从而发自心底期待党员干部。(作者:徐元金)
编辑人员:马杨佳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7XyVUVjWe/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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