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勤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发放贷款、洗钱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12-2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勤(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掩饰、隐瞒贪污贿赂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跨境转移资金,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2/t20241217_6766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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