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场上的婚礼
时间:2021-06-19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头可断,肢可折,革命精神不可灭。志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这是地下党员周文雍被捕后在监狱墙壁上写下的绝命诗。
周文雍参加过省港大罢工与广州起义,是广东工人运动的优秀领导人之一。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他和中共两广区委妇女委员陈铁军在广州建立党的秘密联络机关,对外假扮夫妻。
1928年初,两人同时被捕,面对严刑拷打,他们坚贞不屈,当反动派宣判他们死刑时,两人神态自若,反动派问周文雍有什么要求,他仅提出和陈铁军照一张合影,于是在铁窗下,两人照了一张相,相依而立、视死如归。
那年元宵节的下午,天空阴霾,寒风呼啸,细雨洒向人间,周文雍和陈铁军被押赴刑场,他们高喊口号,高唱《国际歌》,向沿途群众发表演说,无数人追随送别。在刑场上,他们决定将埋藏在心底的爱情公布于众。陈铁军对众人说:“我和周文雍同志假扮夫妻,共同工作了几个月,合作得很好,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是由于专心于工作,我们没有时间谈个人的感情。”她向人们呼喊:“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就让国民党刽子手的枪声,作为我们结婚的礼炮吧!”说完两人从容就义,许多群众掩面哭泣。在广东江门周文雍陈铁军烈士纪念碑上,人们可以看到两段文字,一段是周文雍烈士的绝命诗,一段是陈铁军烈士的箴言:“一个革命者应该学习古今中外伟大人物的高贵品质和英雄气概。”
刑场上的婚礼并不只这一桩。来自广东的徐琛与余哲贞,两人在参加革命活动时相识,因为志同道合,不久便建立了恋爱关系。有人非议余哲贞自由恋爱自己找丈夫,余哲贞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新女性,她认为:“我自己的婚姻当然要自己做主,决不要什么父母之命,更不要媒妁之言。”
1925年12月,余哲贞与徐琛一同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因为忙于革命事业,一直没有时间举行婚礼。1927年初,徐琛被任命为福州地委书记,余哲贞任妇女部长,4月,两人一起被捕。在狱中,两人受尽酷刑,始终毫不动摇,怒斥反动派叛变革命的罪行,让敌人哑口无言。
6月2日,在赴刑场途中,两人面无惧色,不断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打倒国民党反动派”等革命口号。刑场上,刽子手们先将枪口对准了徐琛,在即将扣动扳机的刹那,余哲贞坚定地说:“慢!我同徐琛一同入党,一同革命,也要一同枪毙!”说完,她与丈夫紧紧相拥,英勇就义。
周文雍牺牲时只有23岁,陈铁军24岁;徐琛牺牲时23岁,余哲贞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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