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我区一案例获评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
时间:2024-11-2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喜报
11月25日,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征集评选结果揭晓。其中,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党支部《“光芒”引领 检心向党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奏响民族团结和谐曲》获评“优秀事例”。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第三年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征集评选活动。在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发表五周年之际,今年5月,最高检联合党建研究杂志社、《党建》杂志社、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社、法治日报社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单位,启动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征集评选活动。经推荐申报、事例初评、入围公示等环节,共有21个入围事例进入定评环节。评委坚持优中选优,突出效果导向,重点对事例是否具有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进行综合评判,从入围事例中评出了10个“典型事例”、11个“优秀事例”。
优秀事例名单《“光芒”引领 检心向党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奏响民族团结和谐曲》(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一起来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经验展示↓↓↓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党支部创建“光芒”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四种语言(汉语、蒙古语、鄂温克语、达斡尔语)+检察”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守护边疆稳固。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
该支部以“光芒”党建品牌为引领,固本塑魂,筑牢民族团结思想根基。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融双强。注重典型引路,设立“星星”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检察之星”,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辐射到办案一线。近年来,该支部党员先后荣获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自治区级以上荣誉42项。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草原检察直通车”开到牧民家门口开展公开听证。
该支部在“党建+检察护企”相融互促上下功夫,打出清挂护企、知产护企、送法护企等“护企四招”,选派党员检察官常驻“检企联络室”“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在“党建+公益诉讼”相融互促上下功夫,扎实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当好“主力军”。针对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组建党员办案团队,推动建立湿地保护行政执法配合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协同执法,解决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在“党建+检察为民”相融互促上下功夫,党员带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牧区“主动约访”“带案下访”,“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答疑解惑;深化“检察+企业+N”司法救助工作模式,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向因案致困的3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与妇联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救助14人。
该院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举办业务实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履职本领;注重双语、四语人才培养,全院46名检察人员中,17人精通两种语言,2人可以流利讲四种语言。成立“花朵”未检办案团队,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建“暖阳”党员办案团队,依托“检察草原直通车”,将听证会搬到草原深处牧民家门口;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法律志愿服务团等,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法润草原”法治宣传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11/t20241127_67399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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