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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涣古城墙展新颜绘新篇 |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③

时间:2024-11-2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22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临涣古城墙展新颜绘新篇

  记者 徐奥萍

  在濉溪县南部的浍河北岸,“千年古镇”临涣镇便坐落于此,战国晚期,各国争战,宋国在铚邑修筑土城,这些横亘数公里的遗存,系临涣古镇重要历史景观,也是我国目前唯一现存镇级土城墙遗址,2006年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经了两千多年岁月的洗礼,这里不仅见证着淮北大地的历史变迁,也留下了斑驳印记。

  “由于疏于管理,这处古城墙存在被坟墓占压、在保护范围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和非法经营等问题,严重损害古镇历史风貌……”11月19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曹林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淮北市、濉溪县两级人大代表多次就“加强临涣古镇保护”提出建议,濉溪县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发现本案线索,经初查后于今年8月9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曹林介绍,该院运用无人机航拍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走访周边村民、向相关行政机关调取材料等方式查明,古城墙北段、东段存在数量众多、散乱分布的坟墓群;古城墙北门保护区范围内存在非法种植大豆、玉米等农作物情形,且有正在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堆放大量废品,严重破坏周边环境。8月13日,濉溪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以及相关行政机关人员前往古城墙现场,聚焦坟墓迁移、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种植和经营等问题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评议认为,加强古城墙保护意义深远,督促负有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有必要。

  随后,濉溪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向负有古城墙保护管理职责的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县文旅体局在确保零增量的基础上,对古城墙上的坟墓开展有计划迁移;对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种植和经营问题进行治理;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意识。建议临涣镇政府履行属地政府职责,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古城墙保护修复及利用工作。

  收到建议后,两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9月20日,县文旅体局回复称,其已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迁移坟墓,对于难度较大的,制订迁移计划,分批次推进;依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种植问题,将废品收购站迁出保护区范围,对废品进行全面清理;聘请30余名文保员对包括古城墙在内的全县范围内重点文物进行日常巡查,并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加强保护宣传。同日,临涣镇政府回复称,其已配合县文旅体局开展坟墓迁移工作;全面开展古城墙非法开荒耕种专项整治;申报专项资金,加大古城墙保护力度。

  “如今的古城墙外表被绿植覆盖、树木环绕,当地居民及游客可以沿着城墙上的廊道漫步,俯瞰古镇风光,与现代生活相融共生,古城墙从冰冷的遗迹变成‘活着’的历史。”9月26日,濉溪县检察院邀请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开展“回头看”,对古城墙保护情况现场评估、评议,认为古城墙保护效果明显,检察机关遂于9月27日依法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为更好助力古镇历史文化传承,市、县两级检察院还在临涣古镇设立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周边环境系统治理,助推形成城镇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和谐共生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411/t20241125_67375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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