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造谣乱象“野蛮生长”?专家:可设置敏感关键词
时间:2024-11-2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年来,人工智能(AI)技术发展迅速,成为全球科技领域的热点。AI已经从单纯的学术研究发展成为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力量。然而,却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将其变为造谣、敛财的工具。
今年6月,一条“广东省五华县华阳镇一70多岁老人被殴打致昏迷,其孙子为此跳河自杀,打人者一审被判九年十个月”的短视频在互联网平台传播,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经公安网安部门开展调查发现,该视频的图文内容系移花接木、肆意编造的网络谣言。据造谣人员任某供述,这段长达几分钟、声色并茂的视频全是由AI合成的。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任某追究法律责任。
此事件并非个案,随着AI技术应用越来越普遍,一些网民为博眼球、蹭热度,将AI技术用以编“伪消息”、造“假新闻”,以此来获得网民关注和点赞量,进而实现流量变现。
专家表示,AI造谣具有定制化、门槛低、识别难、破坏大等特点,亟须加强监管。同时,可以通过设置AI生成内容提示标识、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等技术手段进行治理。
民警向市民宣讲网络安全知识
AI造谣门槛低、危害大
今年8月,一则“福建南平松溪县遭遇严重大风袭击,造成枣岭街一人死亡”的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这则消息图文并茂,甚至还有逼真的视频片段,一时间引得大量网民关注和转发。但经公安机关核查发现,这竟然是用AI编造而成的网络谣言视频。
“当前AI网络谣言具有仿真性和规模性的特征。根据输入指令的不同,AI在短期内能够批量生成大量内容不同的网络谣言,而且生成的网络谣言信息内容更加贴合人类表达方式,并结合深度伪造技术生成图片、视频、录音,使得社会公众越发难以辨识网络信息的真伪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告诉记者。
记者随机用“AI文案速成”小程序测试,在对话框内输入“火灾”这一主题有关的内容创作指令,便生成了一篇新闻报道,甚至包括现场救援细节,及消防安全提示,让人真假难辨。赵精武指出,AI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削弱政府公信力、诱发电信网络诈骗等。
为牟取非法利益造假,涉嫌构成多种罪名
赵精武分析,个人或组织利用AI技术造谣背后的动机是复杂多样的,既包括部分网民为了寻求存在感、刺激感,故意编造AI网络谣言,也包括犯罪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编造AI网络谣言,以便顺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今年6月中旬,一家MCN机构的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因利用AI软件生成虚假新闻并大肆传播,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据警方通报,王某某共经营5家MCN机构,运营账号842个,自今年1月以来,王某某通过AI软件生成虚假新闻,最高峰一天能生成4000至7000篇。
近日,浙江温州苍南公安成功打掉一个编传旧案谣言的MCN机构“网络水军”团伙。进一步侦查发现,相关账号和视频由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为以MCN模式运营的“网络水军”团伙)使用发布,该MCN“网络水军”团伙搜集全网敏感热点,随意设置虚假剧情,利用AI软件根据剧情自动生成多处关键情节虚假的文案,安排真人出镜解说,拼接网络中误导性素材后剪辑成所谓“原创”视频。该团伙明知上述视频充斥大量虚假、挑动群众情绪类信息,为博取流量、不法牟利,在多个平台公开发布,后造成虚假视频信息被大量浏览、传播,从而牟取非法流量返利。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黄福涛告诉记者,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不仅制作、传播虚假信息,而且目的是骗取互联网平台上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则涉嫌诈骗罪。
如何治理和防范AI网络谣言的产生?
为治理AI乱象,深化网络生态治理,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
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不得生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淫秽色情,以及虚假有害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加强AI领域的司法治理,需要立足于‘安全与发展并重’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基本原则,针对诸如生成网络谣言等技术滥用现象,既需要在事前阶段明确研发者、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还需要在事后阶段严格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赵精武强调。
同时,他表示,也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治理,譬如设置敏感关键词,禁止生成显著违法的信息内容;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并配合水印技术,实现对生成内容的有效溯源;或者平台设置AI生成内容提示标识等。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20_1677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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