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灵武市聚焦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紧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抓手,靶向施治,精准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取得实效。
统筹调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纪委监督、部门主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召开联席会、调度会、推进会,定期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协商研判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对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进行安排。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市场监管局围绕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任务和成果指标,深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背后责任、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做到问题“清零”,立案“清零”。
强化监督,深度整治安全隐患。督促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全市5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和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联合检查5轮次,推动完成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监督检测34批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查办违法案件17起,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70辆、充电器30台,罚没款19余万元,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6起,形成强力震慑效果。针对流通经营领域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推动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警示约谈会2次,统一产品进销台账、电池回收台账,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完善溯源体系,形成闭环管理,有效监督“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多措并举,推动市场健康发展。以集中整治为契机,推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政策宣贯会2次,发布消费提示、法宣视频2期,向各经营主体发放《隐患提示函》《提醒告诫函》80余份,广泛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拓宽安全隐患、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12345热线、信访举报、实地走访等途径,持续跟踪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施策、一抓到底,跟踪问效,形成“部门主管,经营主责,社会共治”的治理新格局,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出行安全的改变。(灵武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11/t20241112_94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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