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道德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表决通过 明确检察机关可就矿产资源保护提起公益诉讼

时间:2024-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表决通过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明确检察机关可就矿产资源保护提起公益诉讼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第74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破坏矿产资源或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矿产资源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范畴,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领域。民事诉讼法第58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都对环境和自然资源公共利益受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检察机关也办理了大量环资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大约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量的一半,其中自然资源领域案件量占了全部办案总数近1/4。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应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保障。”参与此次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学强表示,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有利于处理好矿产资源法与正在制定的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衔接问题,有利于处理好司法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诉讼关系问题,有利于处理好执法执纪与法律监督的关系问题,从而更好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国家公共利益。

  (记者张子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11/t20241109_6716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内参 ff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