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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靶向监督 向违规摊派乱象“亮剑”

时间:2024-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除了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年我们还会向村上支付4000元协调费,这笔费用对于我们小公司来说是不小的负担。”近期,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在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过程中,一名企业负责人向走访的纪检干部倾诉了自己的烦恼。

  经核实,2007年起,新津区宝墩镇董大桥村将130亩土地租给某公司使用,要求该公司在合同租金之外每年向董大桥村支付4000元协调费,用于该村日常事务开支,此种做法违反相关规定,目前已立案2件2人。

  “董大桥村存在这种问题,那么其他村、其他镇街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呢?”据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经集中整治排查起底问题线索,类似巧借“卫生管理费”“协调费”名义摊派费用等问题长期存在,如不及时整治,可能将积重难返。

  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纳入集中整治监督内容,从“小切口”入手展开“深突破”,紧盯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土地流转等重点,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整治违规摊派等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乱象,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企业和群众卸下“包袱”。

  

  新津区纪检干部走进群众身边摸排违规摊派问题线索。(刘春 摄)

  新津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协调党政、案管、信访、审查调查等部室共同梳理问题表现形式、监督检查要点、群众访谈提纲等,形成操作指引,充分结合深化作风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有事找纪检”“群众最不满意的事”征集办理等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化身民情“收集员”,走进项目现场、走进服务一线、走进群众身边,广泛摸排违规摊派方面问题线索。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灵活运用巡纪深度融合监督模式,依托区委巡察机构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将违规摊派问题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巡前组织会商,与巡察组共享操作指引,共同确定重点关注领域、监督要点等内容;巡中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力量,与巡察组共同进村社、入林盘、走企业,直插一线收集违规摊派问题线索;巡后启动问题线索快移快查机制,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违规摊派问题线索迅速处置。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发现违规摊派问题线索7个,立案7人,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区形成有力震慑(作者:彭尹宣)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11/8/4051c9e9c45d4834a242a9b49f0b30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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