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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为“偏科”家长上好家庭教育课

时间:2024-10-2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甘肃省岷县检察院深化综合履职,强化内部联动、外部协同,依法督促指导、支持帮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依托“4+”工作法凝聚家庭监护监督合力,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为监护不力、教育“偏科”的监护人上好家庭教育“必修课”。

  一是坚持“调查评估+跟踪回访”,实现全流程监督干预。在办案中,岷县检察院持续做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深入交谈,全方位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结构、生活情况、家庭教育等,全面掌握其成长环境及家庭监护条件;开展评估等级分类干预,与家庭教育指导师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共同评估涉案未成年人监护异常等级,再分类施策开展监护监督;及时向失职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合公安、乡镇综治中心进行教育训诫,明确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法律后果;向家庭教育能力不足的监护人制发《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通知书》,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帮教;针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支持未成年人提起相应民事诉讼;严格设置监督考察期,定期对监护干预措施的落实和效果进行回访,考察期满监护人依法履职、家庭教育能力改善的,终止干预,反之重新进入干预程序。

  二是用好“专门平台+专业人员”,构建全要素监督链条。岷县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与该县妇联、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家庭监护监督“一盘棋”工作格局;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搭建涉案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心理救助专门平台,选聘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人才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心理辅导(咨询)团队,提供专业社会力量支持;联合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监护异常信息共享和调查评估机制,实现监护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及时受理,打通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岷县检察院共向63名“问题家长”精准制发督促监护令49份,为24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60余次,为31名监护不力家长开展“量身定制”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1名被性侵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支持1名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个性指导+共性教育”,提升全过程监护能力。岷县检察院针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亲子关系紧张及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普遍存在对孩子疏于管教、监护不力的问题,分别通过“一对一”指导和集体学习培训等方式,切实改变家长不想管、不会管的现状。如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王某在父母离异且均外出打工后,由于缺乏家庭关爱和管教,结识社会不良青年走上犯罪道路并出现自残行为,遂及时委托心理咨询师对王某开展心理疏导,并积极与其在外地的母亲取得联系,向其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指出二人在履行监护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检察官与家庭教育指导师对王某的监护情况进行评估,制定指导方案,向其父母发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通知书》。在办理一起多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普遍存在监护意识淡薄、不能正确教育孩子的问题,遂及时组织“家长课堂”对监护人集中开展法治教育和专门培训,并建立家长微信群、订立家长公约,就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家长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形成挽救未成年人统一战线。

  四是做实“特殊预防+一般预防”,拓展全方位亲职教育。岷县检察院加强与该县公安机关、妇联、团县委、乡镇综治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的联系,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联合教育训诫和督促监护等帮教工作,预防其再犯罪;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总结涉案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家庭监护方面原因,采用“个案+集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及“走出去+请进来”的宣传模式,开展以家庭教育为主题的法治宣讲,通过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联合开设家庭教育讲堂等方式以案释法,倡导和谐亲子关系,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家庭教育;与教育部门联动开展检察“云课堂”直播,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当地中小学生家长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精准性和覆盖面。截至目前,岷县检察院共开展线下普法32场次、线上直播12场次,受众达18万余人次,覆盖县域内全部中小学学生及家长。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岷县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0/t20241017_6688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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