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用组织“温暖”点亮心路“明灯”
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感谢组织的关爱和鼓励,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处分对我来说是一种惩戒,但更是一种激励,今后我一定汲取教训,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公仆本色……”近日,濉溪县纪委监委对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该党员干部向组织表达感激之情。
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把“严管”和“厚爱”带到受处分人员身边,切实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放下包袱,激励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今年以来,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167人次。
强化跟踪引导,提升回访实效。回访前,濉溪县纪委监委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把脉问诊”式谈话、听取同事评价等方式,了解其受处分后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同时,充分掌握所在单位对其开展教育管理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搞变通”。
做好思想教育,彰显组织关怀。回访过程中,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沟通,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耐心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总结教训,帮助其调整心态、打开心结,做到既耐心听取受处分人员意见,又帮助其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加强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完善回访档案,促进成果转化。回访结束后,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工作人员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表》《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出具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关情况报告,对相关材料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回访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表现以及纠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使回访教育落到实处。
“跟踪回访承接于‘惩’、立足于‘治’、关键在‘防’。下一步,濉溪县纪委监委将通过组织开展调研督导、评选跟踪回访优秀案例等方式,在全县营造‘暖心回访、激励有为’浓厚氛围,推动回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2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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