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道德

庭审现场变课堂 以案代训强本领

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该县纪委监委办理的县中医院原负责人王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旁听席上整齐地坐着由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观摩团”。

  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今年以来,商水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明纪、以法促学,充分发挥庭审现场“零距离”效应,将法庭变为业务课堂和警示教育现场,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办案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我一边观察公诉人的举证内容,一边对自己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进行‘回头看’,反思之前查办案件中的不足。”谈及观摩庭审的收获,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

  通过观摩和聆听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纪检监察干部直观地感受了法庭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再次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理念。针对庭审辩论环节提出的问题,参与活动的纪检监察干部于庭审后进行了研讨交流,提炼总结在调取证据中自身存在的差距和短板,为今后查办案件积累工作经验。

  旁听庭审是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让大家在进行“体验式”业务培训的同时受到深刻警醒,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

  “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是做好纪法业务衔接、培养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具体举措之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落实庭审旁听机制,围绕干部能力提升,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锤炼实战本领,推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郭海丽)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ztjljy/qmy/article034852f463734cda8e625b6d7cd3e12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内参 ff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