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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高位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

时间:2024-09-21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树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将此项工作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努力推动法律监督事项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有效转变,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取得良好效果。

  

  高位谋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安排部署,召开全院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的自觉性,解读学习案件化办理的主要事项及基本流程,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为扎实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监督配合积极推动协同发力

  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完善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及时全面了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情况,破解法律监督事项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和监督处理难等老大难问题。同时,细化各项法律监督事项的具体流程,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规范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建立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性检警关系,从而以高品质、高效率的法律监督助推侦查活动质量提升。

  

  规范流程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指引》细化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范围和管理流程,规范法律监督事项立案受理、调查核实、审查决定、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等监督管理,做到监督事项全程留痕、有迹可循,杜绝以往口头邀请、口头答复的随意性以及无人跟踪问效的问题。在监督中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注重对证据收集运用,促进审查决策实质化,提升法律监督质量。规范监督文书和立卷归档等工作,完善卷宗装订标准,规范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法律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

  精细管理 不断推动工作规范

  以案件管理加强质效管控,对案件化办理的有关法律监督事项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涵盖检察监督线索移送、受理审查、立案、调查核实、决定、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等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程序,进一步规范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流程监控和内部管理,高质量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下一步,将认真做好案件评查、日常监督检查,总结工作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和深化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与管理,及时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推动司法权公正、高效、规范行使,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072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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