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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开学第一课”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冬日的冰雪逐渐褪去,春暖花开的日子里迎来新的学期。护航开学季,检察人员走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治之花在北疆草原“未”然绽放。

  

  兴安盟检察分院

  

  近年来,兴安盟检察分院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在乌兰浩特市第十二中学设立“海兰未检·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为提升该指导中心运行规范化水平,同步拟制《“海兰未检”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细则》。开学季到了,检察人员到乌兰浩特市第十二中学参加“检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并为同学们送上“开学第一课”。

  

  

  

  

  

  

  检察人员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从学生、家长、学校、检察机关的角度出发如何减少和预防校园欺凌四个方面,用亲切温和的语言和现场提问的方式,结合法律规定和真实案例进行生动讲解。学生们聚精会神学习法律知识,课堂氛围轻松活跃。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

  

  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进该区民馨路小学和南开小学,为学生们送上新学期“法治大餐”。

  

  在开学典礼上,检察人员以“国旗下的讲话”形式,重点介绍了如何通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围绕校园安全和自我保护等问题,从远离不良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拒绝校园欺凌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以案释法引导学生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宣讲后,检察人员为学校师生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图说民法典》等法治书籍,让法治种子在学生们心中生根发芽,引导学生们永葆少年之姿、永远朝气蓬勃,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应邀走进临河区第二小学,为同学们送上新学年的第一节法治课。

  

  

  

  

  

  

  

  检察人员结合小学生的心理特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并结合校园欺凌向同学们介绍违法犯罪的危害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树立基本的法治观念,强化行为举止必须守住法律底线的意识,让广大同学们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良苦用心。同时,使学生进一步懂得要用法律来指引自己的行为,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犯罪,远离伤害,在人生的道路上明辨是非、不走歪路。

  

  

  

  综合兴安盟检察分院、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wcnrjc/202302/t20230227_40202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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