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榜样 “双先”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甘南州检察院刘旭东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有新突破,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两审三公示”,对2018年以来工作表现优异的18个“全省先进检察院”、32个“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40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月2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对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简称“双先”)代表进行了表彰。让我们通过其中的部分代表来了解身边的检察榜样!
用担当诠释政法使命
以实干书写检察答卷
刘旭东,中共党员,现任甘南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从“全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到“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从“全州先进工作者”到荣立个人二等功和数次嘉奖,一项项的荣誉更像一次次的鞭策和鼓励,让他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前行。
砥砺成长,攻坚克难。在办理的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全面翻供,审查起诉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刘旭东结合相关司法判例和司法规范性文件,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向参与抓捕的警察调查取证,固定了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其具有异常行为的重要证据,决定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严惩。在办理一起甘肃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特大案件过程中,面对35本案卷,36张电子证据光盘,他连续加班加点,仅用了17天就完成了对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将案件提炼为30页的图表式审查报告。该案顺利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认罪伏法,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精准公诉、除恶务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刘旭东积极发挥业务骨干作用,推动建立了《“扫黑除恶”联动工作机制》《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机制》,从制度建设层面保证了相关案件快速高效办理。同时,他成功办理了一批涉恶案件,并同步指导基层院办理10余起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所指导案件均依法妥善办理,达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心怀群众、以案释法。他立足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实际,精选承办的30余案编写成典型案例,经翻译科翻译,汇编成多期藏汉双语对照的《典型刑事案例系列读本》,内容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欢迎。同时,他先后在各县市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教育讲座20余场,参加活动的干部群众达1.5万余人,对维护甘南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98/336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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