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路同行|检察公益诉讼帮“盲”守护脚底安全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盲道是为盲人出行建设的
专用通道
但在生活中
盲道常被电动车、私家车等占道
使盲道变成了“忙道”
富宁县检察院
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保护残障人士利益
……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11日,富宁县检察院收到志愿者提报线索:“县民族中学门口路段人行道部分路段遭受电动自行车乱停车和反复碾压,导致人行道严重破损,雨季裂开的地砖内容易积水,给过路市民、学生带来安全隐患。”
富宁县检察院迅速回应群众关切,将该案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该路段地处县城中心繁华地段,周边有学校、菜市场、大型超市、居民住宅小区等,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密集,人行道地砖严重破损且凹凸不平,管理部门之前做过部分补修,但修补材料不规范,致盲道阻断,过往群众尤其是视障人群的安全出行得不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持续遭受侵害。
8月9日,富宁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人行道盲道维护管理职责,严格依照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技术规范及时对该路段进行整改,消除人行道地砖松动积水、地面凹凸不平现象和因窨井盖设置及修补材料不符合标准阻断盲道贯通问题。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职能部门对该路段进行整改,并于10月8日书面回复检察院。但办案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调查时,发现该管理部门虽然对破损路段和松动地砖用水泥浆进行了修补,但未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进行管养,致该路段盲道不连贯面积扩大且功能丧失,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问题依然存在。
富宁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该职能部门继续履行职责,及时维修县民中正大门人行道、盲道,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消除社会公众和视障人士出行安全隐患。
12月7日起,该职能部门组织施工队对该路段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并于12月20日向检察院提出撤诉申请。
近日,富宁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老龄委、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代表及志愿者等共17人参加会议。听证会上,大家均认为该职能部门在诉讼期间积极履职,对该路段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公益诉讼请求已实现,同意撤回起诉。
富宁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ws/202401/t20240123_6266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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