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内参

四川成都双流区:一份《告知书》为被害人维权指路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这个法律指引告知书对我太有用了,里面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内容正是我想知道的,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近日,记者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12309检察大厅看到,针对办案中被害人遇到的非刑事诉讼问题,双流区检察院汇编的《被害人法律指引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受到办事群众的称赞。

  据介绍,告知书汇编了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法律援助、权利救济途径等程序和相关规定;同时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具体办案中,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被害人相关诉求,提供进一步的定向指引。如在办理黄某故意伤害案中,因双方当事人均经济困难无法调解,检察机关遂将案件移送该院控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并告知被害人可以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引导被害人提起申请;同时对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可能得到的赔偿进行计算,引导其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另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检察机关与被害人保持联系,并向其提供民事救济方面的法律指引,引导被害人寻找挽回损失的其他救济措施。

  今年以来,针对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遭遇的不同问题,双流区检察院提供定向指引11件,为群众做好释法工作,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27万余元。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保障被害人依法全面行使诉讼权利,为被害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指引。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xwdt/jcjc/202404/t20240415_64153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内参 ff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