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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做实 让心变暖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去年以来,鹤岗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坚持“小切口、大作为”,以市域社会治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突破口,用心用情办好涉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关办案经验两次被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转发。

  聚焦安全出行领域

  始终将“穿透式”监督理念贯穿精准监督全流程,坚持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市检察院在办理付某某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越权执法情形,严重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两级院通过同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摸排全市范围内此类案件线索,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以个案为支撑,发现一批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该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共梳理各类违法线索100余件。针对共性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4件,有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全面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紧盯市域生态领域

  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对既往办结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开展“一案三查”过程中发现,市域生态领域存在普遍执法不规范问题。针对违法情形向上级院请示后,随即在该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调阅行政执法卷宗200余本。结合日常监测积累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关键词,提取要素,梳理文书,进行分析汇总,找出共性特征,梳理违法线索80余条。

  为突破个案监督局限,通过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监督效果。针对梳理出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行政执法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5件,确保环保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到位,有效提升群众环境满意度。

  关注劳资社保领域

  在履职中该院发现,某区人社部门对“劳资社保”领域监管存有漏洞,依法将涉案线索移交该区检察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在检察机关监督下积极落实整改。

  为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该区检察院与区人社部门建立检政对接协作机制,会签加强工作协作意见,建立检察机关、人社部门信息沟通联络、数据协同共享等日常联络机制。该院在区人社部门设立检察服务窗口,携手人社部门从源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打造劳有所得的法治环境。

  着眼基础教育领域

  全市行政检察部门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切实解决涉教育领域行政纠纷。

  某县检察院受理一起考生及家长反应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案件。一考生向县教育部门申请查询中考分数,教育部门无故拒绝查询请求,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经调查核实发现,是判卷机器故障导致考生成绩出现误差。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教育部门及时整改,保证考生成绩真实准确,建议教育部门对本次考试异常成绩进行自查,防止出现同类案件。

  同时检察机关对教育部门进行压力疏导,消除行政机关履职顾虑,多次和考生及家长沟通,缓和焦虑情绪,成功在招考前完成成绩修改,帮助考生顺利进入理想中学,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16/1623220614430982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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