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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检察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5月5日,本溪市检察院召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昊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科同志作动员讲话,市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姜科检察长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党内教育向全体党员拓展、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大部署;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实践;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姜科检察长强调,要把握基础关键,突出针对性,全面扎实地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要不断夯实“学”这个基础。聚焦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明确学习内容;把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统一起来,把握学习要求;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搭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时效性和感染力。二是要紧紧抓住“做”这个关键。做合格共产党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积极践行“四讲四有”,带头践行党章要求,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党员、好干部、好检察官。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紧密结合市院实际、个人岗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突出经常性教育这一特点。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坚持标准、注重经常、讲求实效,切实担负起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个党小组、每一名党员。要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把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保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一个有力抓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要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推动党支部履行好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姜科检察长最后强调,要强化主体责任,保证实效性,精心周密地组织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更好地落实管党治党新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加快推进本溪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市检察院党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市检察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市检察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djgz/201605/t20160513_3930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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