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灵璧:大额彩礼背后的骗婚闹剧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多起违法调解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灵璧县女子李萍(化名)在前后4年时间里,于自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先后与多名男子相亲并“收获”大额彩礼。灵璧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发现此线索后,以民促刑、刑民协同,不仅督促法院对所涉及的多起婚约财产等纠纷案件进行再审,还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并最终以诈骗罪追究了李萍的刑事责任。
2023年11月29日,最高检发布10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灵璧县检察院办理的李萍与卓某婚约财产纠纷等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即是其中之一。最高检在评点该起案件的典型意义时指出,要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措施,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区分当事人之间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精准办好“刑民交叉”案件。
审查民事执行案件,发现监督线索2021年11月初,根据工作安排,灵璧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对灵璧县法院当年上半年所办理的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法律监督。在审查冯庙法庭办理的原告卓某与被告李萍婚约财产纠纷执行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案有两份裁定书用的是同一个裁定号,但裁定内容不同,且法院终结执行的理由,均是被告李萍无财产可供执行和联系不到其本人。这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警觉,认为其中必有蹊跷。
此后,通过对灵璧县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大数据排查,发现在另外3起婚约财产纠纷执行案件中,李萍均为被执行人。同时法院对这3起案件所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不仅时间较为集中,而且都是因为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李萍,且没有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这一系列异常点,是不是意味着被执行人李萍存在骗婚的可能?为查明真相,灵璧县检察院遂依职权对与李萍有关的这4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予以受理审查。
办案检察官决定重点调查核实两个问题:一是审查李萍的婚姻状况,二是李萍与4个案件的原告卓某、邓某、李某雷、王某报之间的关系。2021年12月3日,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李萍先后结过两次婚,其中第二次结婚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至此次调查取证时,其婚姻关系依然存续。4名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中均记载,给付了李萍大额彩礼,且给付时间上多有重合。
检察机关通过对卓某等人进行询问,了解到李萍以“相亲”为名,分别与4人相处以收取彩礼,还谎称自己或家人生病、或编造其他理由向4人索取大额钱财。基于李萍在其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已登记结婚的事实,骗取多人彩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犯罪,灵璧县检察院遂将李萍涉嫌诈骗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2022年2月8日,灵璧县公安局以李萍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调查核实跟进,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灵璧县检察院民事办案检察官及时跟进线索处置情况,了解侦查工作进展。结合公安机关侦查情况,灵璧县检察院查明,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间,李萍在其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相亲”为名,骗取卓某、邓某、李某雷、王某报4人彩礼共计31.7万余元。后李萍均以各种理由推托,不再和卓某等4人见面并拒绝与他们结婚,不予返还收受的“彩礼”,从而围绕李萍引发了4起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
自2018年1月起,邓某、李某雷、王某报、卓某先后均因与李萍婚约财产纠纷相继诉至法院,请求退还给付的彩礼款或偿还借款。灵璧县法院经审理,先后对其中3起案件予以调解结案,1起案件由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以卓某诉请案件为例。2020年3月,卓某以婚约财产纠纷向灵璧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萍退还给付的彩礼款。5月9日,灵璧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李萍自愿分期偿还卓某6万元,卓某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后李萍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卓某便向灵璧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灵璧县检察院正是从此起申请执行案件中发现了监督线索。在皖北农村,婚前男方给予女方彩礼,是当地不少地方的婚俗之一,但是,当“结婚”被他人当成诈骗钱财的手段或者女方索要“天价彩礼”时,就会让美好的婚姻变了味。决不能让违反公序良俗甚至违法犯罪行为钻了法律的空子!灵璧县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以促使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得到纠正。
2021年12月13日,灵璧县检察院就卓某与李萍婚约财产纠纷调解一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指出被告李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9年7月开始以婚约诈骗卓某6.64万元,涉嫌婚约诈骗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将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不移送,按经济纠纷案件办理,并制作调解书结案,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至2022年10月,灵璧县检察院又相继对邓某、李某雷、王某报与李萍的3起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采纳建议,协同保障民生权益
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灵璧县法院经全面审查,先后裁定对4起案件予以再审。再审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跟进监督,就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加强与县法院承办人的沟通交流。双方对如何处理“刑民交叉”案件达成共识,认为应坚持“同一事实”标准,4件案件中,原审被告李萍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原审民事诉讼的事实与刑事犯罪为同一事实,原民事纠纷已经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畴。
4起案件分别再审开庭时,李萍经合法传唤均没有到庭。出席再审法庭的检察人员向法庭出示了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以证实李萍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亦已立案。4名原审原告也都当庭表示,希望追究李萍的刑事责任,并愿意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2022年10月14日,灵璧县法院就原审原告卓某与原审被告李萍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认为,案涉经济纠纷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原审原告提起的诉讼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应予驳回;原审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属法律适用错误,应予纠正,遂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卓某的起诉。
至2023年2月,灵璧县法院又先后对邓某、李某雷、王某报与李萍等3起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裁定书,驳回邓某等3人的起诉。上述4份民事裁定已生效。
灵璧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县法院执行部门尽快追赃,并及时将执行的彩礼款返还给被害人,以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针对农村“高价彩礼”等陋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深入宣传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的《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促进诉源治理,有效改变当前农村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引领社会风尚。
骗婚者受到刑事追究
“我相亲的目的,一是想借钱给我女儿治疗,二是想找个好人嫁了,找到合适的,再把已婚的事实告诉对方。不直接借钱是因为我身边亲朋都借过一遍了,直接借人家肯定不会给我,只有通过相亲的方式借或者要彩礼才能弄到钱。我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的。”2023年2月6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李萍到案后作如上供述和辩解。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又新发现2名被害人,至此,李萍涉嫌诈骗一案共涉及6名被害人。
2023年8月14日,灵璧县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自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李萍隐瞒与他人结婚未离婚的事实,经媒人介绍,先后与王某报、卓某等6人相亲,通过索要彩礼、谎称自己生病或编造其他理由,向王某报等人以索要或借款的形式骗取钱财51万余元,已退还王某报、卓某7.68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李萍的刑事责任。2023年9月25日,灵璧县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鉴于李萍具有自首、部分退赔、当庭认罪认罚等从轻或从宽情节,以诈骗罪判处李萍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一审宣判后,李萍没有提出上诉,该刑事判决生效。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402/t20240220_63038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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