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肖星决定逮捕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yw/zwfzjc/202404/t20240416_64174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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