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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说蓝说】青蓝接力传刑检薪火 结对带教创公诉佳绩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为帮助基层检察人员尽快成长成才,在全省检察机关营造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山东省检察院启动了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由省市院业务专家骨干与基层青年检察人员“青蓝结对”,带教学习,通过互学互促,提升政治、业务素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7月7日起,鲁检君推出“青说蓝说”专栏,邀请“青蓝”双方畅谈心得体会与成才期盼。

  

  

  “蓝方”杨建权(右)指导“青方”曹现敏(左)办理案件

  

  “蓝方”,杨建权,临沂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曾获评山东省反洗钱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称号,入选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

  

  与“青方”——莒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曹现敏结对。

  

  

  

  此次入选第一批全省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的“蓝方”带教老师,我深切感受到省市检察院为基层培养人才的良苦用心和深情厚望。为不辱使命,充分发扬检察机关传帮带优良传统,我与“青方”协商一致,明确将“严”字贯穿带教始终,制定了详细的“5+X”带教方案。

  

  一是严格要求。俗话说“严师出高徒”,在带教过程中,我根据“青方”岗位职责、性格特点等制定了严实的工作方案,力争在培养周期内带领“青方”办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完成一些综合性任务。为此,我通过电话、微信和实地指导的方式,对“青方”严格要求,压担子交任务,促使其快速成长为复合型人才。同时,我要求“青方”不仅要善于钻研学习业务知识,更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把讲政治更好落实在具体办案上、让抓业务体现到更高政治站位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力求实现所办案件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二是严格标准。“青方”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办案人员,必须深刻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在要求,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此,我着重加强了对其业务上的引导,促使其通过自主学习,不断拓宽视野,转变思维方式,从而实现由“办案骨干”向“标兵能手”的转变。带教开始不久,“青方”即向我求助一件关于串通投标案主体认定的问题,我并未直接给出答案,而是指导“青方”搜集分析近三年来全市办理的串通投标案的起诉及判决情况,认真学习本领域专家发表的权威文章,认为串通投标罪主体不仅仅局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还需要按照“参与性”标准,在刑法体系内做实质性认定。该意见由“青方”向所在部门联席会进行汇报,获得一致认可。

  

  三是严实新高。近年来,临沂市检察院大力实施“精品创建”工程,倡树精益求精、优中选优的工作理念,为此,在与“青方”结对帮带中,我特意要求其申报一起典型案例、撰写一篇理论调研文章,并注重随时提炼办案体会、总结经验做法,在信息简报、新闻宣传、创新项目等方面用心用力。近期,结合办理上述串通投标案发现的问题和查阅的资料,我同“青方”又深入扩大了对学者观点及各种文献资料的学习范围,共同撰写了一篇题为《串通投标罪与职务犯罪交叉问题研究》的理论研讨文章,即将完稿。下一步,我还计划通过共同办案、听庭观摩等方式,手把手帮助“青方”提升提前介入及出庭公诉应变等能力。

  

  “新竹高于老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作为“蓝方”老师,在以后的带教学习中,我力争将自己所学所会倾囊相授,帮助其全面提升政治、业务、职业素养,并期待与其共创佳绩。

  

  “青方”曹现敏,莒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曾获莒南县优秀政法干警、临沂市检察机关刑检业务实务优秀奖、山东省反洗钱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

  

  

  

  省检察院为培养基层优秀检察人才,推出“青蓝计划”,我有幸入选“青方”学员,与临沂市检察院对口部门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杨建权结对。跟随杨老师学习中,我深刻感受到他严谨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此后工作中遇到难题,我都随时向杨老师请教,他都是及时回复、准确指导,并对我提出更严更高要求。

  

  这中间发生过一件令我印象深刻又收获良多的事。那是我针对一起串通投标案的主体认定问题请教杨老师。杨老师并未急于回复我,而是要求我主动思考、查阅相关资料。为此我认真学习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在检答网上搜索询问。期间,杨老师则持续向我推送理论学界张明楷、刘艳红及司法实务界钱斌等专家的权威文章和观点,我内心的确信逐步建立,并最终根据杨老师的指导拿出了准确的认定意见。此后我们双方共同撰写了一篇关于串通投标与职务犯罪交叉问题研究的课题,杨老师对我的努力作出了肯定,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他“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良苦用心,也进一步坚定了做好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争当司法办案“排头兵”。作为一名一线办案人员,我主动向“蓝方”老师学习,向身边的领导同事学习,向书本学习,并在办案过程中树立融合发展意识和“圆规式”思维,不仅在程序和实体上下功夫,确保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而且在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效果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在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中,要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以“啃硬骨头”的韧劲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是争当精品创建“急先锋”。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要做到能说会写善思巧干,练好脑力、眼力、笔力、脚力,不断提高工作标准,严格自我要求。通过老师的指导带教,进一步拓宽思维视野,在办案的基础上,多思考勤总结,善于发现工作中的闪光点,形成更多的理论调研成果,打造更多的典型案例,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争当检察工作“多面手”。作为一名青年干警,要适应检察工作极强的政治性和业务性要求,必须全方位提升素能,这也正是带教老师对我的殷殷嘱托。为此,我在日常工作中向杨老师学习,着力提升自己在理论研究、审查案件、出庭公诉、业务竞赛、服务群众以及法治宣传等多方面的能力和技巧,力争将自己锻造成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复合型检察人才。

  

  学者必求师,从师不可不谨也。“蓝方”老师严谨认真的教学之风、强有力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投射到我这个学生身上已经起了明显的“化学反应”。乘着“青蓝计划”的东风,跟随杨老师的脚步,我将不负厚望,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以实干担当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jcdw/202310/t20231012_4432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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