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倡廉

重庆市检四分院:用好“两张清单”划清纪律红线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张博 通讯员陈艳琳)“‘履职提示’和‘负面清单’这两张清单为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明确了底线,并通过集中学习,弄懂弄清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应当怎么干。”5月8日,在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该院检务督察部主任谈了自身的学习体会。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构建起“领导带头领学+划分专题自学+研讨交流促学+随机抽考督学”四学体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此外,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还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深度融合,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六大纪律”,细化形成简单明晰、操作性强的5个方面11则“履职提示”及4项“负面清单”,内容涵盖“严禁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跑风漏气”“准确及时填录‘三个规定’”等廉政风险点,从正反两个方面进一步划清纪律红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两手抓、两促进。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jjjc/202405/t20240512_6540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内参 ff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