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以专项监督呵护醉美漓江
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象山区深入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拆除平山根雕加工厂棚9000平方米,加工点全部关停,打造2个根雕产业集中区;有序推进宁远河、南湾河等5条漓江支流生态修复工程,整改排污口错接、污水直排问题123个……”
不久前,桂林市委召开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议。17个县(市、区)党委书记、3个县(区)有关党(工)委书记逐一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述责述廉。
近年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按照市委出台的《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开展护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的职责,并将责任制考核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实行“专班管、专人盯、专项抓”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持续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这一桂林的金字招牌。
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把守护漓江流域列为政治监督重点内容,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印发《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10个部门,聚焦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履职、干部工作作风、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监督责任落实等5个方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成立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专班专抓,构建起“党委主责、纪委协助、县区和部门主抓、各方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漓江保护涉及12个县(区),呈现跨层级管辖、跨行业监管、跨地区交叉等特点。为此,桂林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综合运用下沉监督、约谈提醒、问题反馈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成立12个市级生态环境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78个。此前,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护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群众反映漓江流域灵剑溪大河乡路段气味刺鼻,水色如墨,影响漓江水质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约谈了市排水工程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协同联动、合力解决养牛场污水直排、污水管网破损问题。目前,污水溢流问题得到解决,水样检测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地表水水质标准。
同时,1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从个案、类案入手,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找准破坏生态环境的“病灶”,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构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前不久,永福县纪委监委接到该县苏桥镇黑石岭村炉村屯群众反映,该村党员于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猪场养猪,并将废水排入相思江。针对这一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室地”联动成立核查组,现场核实情况后,给予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黑石岭村党总支部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职能部门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进监督,系统整改乱采、乱建、乱排、乱砍等14类问题,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效能。(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15/gxjjw66bdb3fe-1925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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